关键词: 特岗教师
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第二章 民法
27、(1)不动产的公示方法?
登记
(2)动产的公示方法?
交付
(3)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
无权处分
28、用益物权包括?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
29、担保物权包括?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30、(1)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2)所有权的种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自然人财产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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