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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招教笔试备考:案例分析考点突破—受教育者的权利
招教网 2023-01-29 16:08:16

关键词: 全国招教

案例展示

某县10余位学龄儿童和少年的家长不听乡村干部和学校领导教师的再三劝导,既不送无故休学的子女返校,又不执行政府有关的处罚决定。某县人民法院根据乡政府申请,对这些家长实施了处罚,强制执行。在过去十几年里全国出现了不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的家长因不尽法定义务而被追究违法责任的案件。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思考一下…


【参考答案】

(1)某县10余位学龄儿童和少年的家长不送无故休学的子女返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人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人学。因此,某县人民法院根据乡政府申请,对这些家长实施了处罚,强制执行。


答题思路

本题考查儿童的受教育权、家长应该承担的责任等知识。考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条例,结合案例具体分析。


试练案例

一学校将学习差的学生通过医院医生诊断归为弱智,并开弱智证书,此后对其学习不闻不问。

(1)依据我国《教育法》,该行为侵犯了受教育着的哪项权利?

(2)受教育者的其他权利有哪些?

(3)如何贯彻实施保证这项权利的实现?


【试练案例参考答案】 

(1)该行为侵犯了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2)受教育者的权利还有: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③对学校给子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为保证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平等对待所有学生,让学生都能接受应有的教育,学到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另外,学生应知法、懂法,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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